9月10日,浙江省消保委发文称,顺丰提供的一项名称为“签收确认”的收费增值服务,擅自把“签收确认”从应尽的法定义务中拆分出来,涉嫌巧立名目收费,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。此事引起了全国消费者和媒体的广泛关注。
对此,顺丰9月23日在其官网发表声明,做出正式回应,表示顺丰会在9月29日下架“签收确认”增值服务产品。
顺丰官网截图
此前,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文称,有消费者反映,在顺丰的寄快递界面上,发现了一项名为“签收确认”的收费增值服务,收费金额为1元。消费者认为顺丰提供该项增值服务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。
浙江省消保委认为,条例中的验收应当包括对物品的当面验视和签收,顺丰速运推出的“签收确认”增值服务,实则是快递公司应尽的法定义务。顺丰速运擅自把“签收确认”从应尽的法定服务内容中拆分出来,涉嫌巧立名目收费,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;顺丰速运推出此项增值服务,容易使得消费者误以为如不勾选此服务项目,则顺丰速运可不提供“签收确认”服务,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。
彼时,顺丰方面对媒体表示,这一增值服务是目前快递行业中的通行做法,是否选择该服务完全由消费者自行决定,不选择该服务,对快件正常投递没有影响。